首 页
律师介绍
婚姻动态
婚姻纠纷
协议离婚
离婚起诉书
遗嘱继承
继承法
法律咨询
联系方式
您当前位置:
首页
›
律师文集
›
婚姻家庭
律师文集
婚姻动态
婚姻纠纷
协议离婚
离婚起诉书
遗嘱继承
继承法
婚姻关系
结婚知识
婚姻家庭
婚姻效力
收养法
婚姻法规
家庭暴力
婚姻法律文书
文章列表
丈夫长期不回家叫遗弃妻儿吗
2018年11月21日
烟台婚姻财产纠纷律师
丈夫长期不回家叫遗弃妻儿吗
遗弃罪,是指对于老年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行为。如父母拒绝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,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。
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,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,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,遗弃动机卑鄙,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,由于遗弃造成病、残、死亡后果的等情况。
法律还规定,对于由于遗弃而引起被遗弃人精神失常、自杀、死亡后果的,或者基于一惯玩弄女性而遗弃妇女或儿童的,应当从重处理。
来源:
烟台婚姻财产纠纷律师
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
1.2019年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解除婚姻关系?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样的?
2.2019年如何判断对方是否属于重婚?对于重婚应当如何处理?
3.2019年山东烟台老人赡养费的给付年龄是几岁?赡养义务的特征是什么?
4.2019年如何处理赡养纠纷?赡养纠纷调解技巧有哪些?
5.子女抚养何时终止